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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黑龙江省2|5万困难职工(农民工)就学子女将获

   来源:秀美集    阅读: 1.8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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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哈尔滨6月20日电(杨海全)来自黑龙江省总工会的消息,省总工会将于每年6月20日至8月31日集中在全省开展以“心系职工情,共圆学子梦”为主题的“金秋助学”行动,预计全省工会今年筹集助学资金3500万元左右,将救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就学子女2.5万左右人(次)。

今年黑龙江省2.5万困难职工(农民工)就学子女将获

助学范围扩大。由重点救助当年考入大学的在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扩展到大学、大专、中专、初高中和小学阶段入学、就读的在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同时,扩大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因下岗失业造成上学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子女。

助学资金量增加。提高专项帮扶资金投入助学的比例。各地在省总拨付各地的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中,用于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的助学资金,由去年的12.9%,增加到20%-25%。增加工会经费专项投入。今年,省总工会将从工会经费中增拨1000万元专项助学资金,并视情况逐年增加。其中,15%用于各市(地)、县(市)工会日常即时救助遇到特殊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家庭上学子女。要求各级工会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向助学倾斜。广泛动员爱心企业、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单位)和有条件的工会会员自愿捐资助学,不断扩大助学资金量。

助学措施强化。全面调查摸排,健全助学档案,做到帮扶对象精准,帮扶措施精准。改进助学方式,在保障集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基础上,加强日常对下岗失业和遭遇突发事件、大病、意外灾害等特殊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就学子女的即时性救助。明确资助标准,省总助学资金资助的基本标准为:对考入或就读大学、大专的,一次性助学金标准为每人不高于5000元;对就读高中、中专的,一次性助学金标准为每人不高于1500元;对就读小学、初中的,一次性助学金标准为每人不高于600元。各市(地)、产业工会和县(市)总工会参照此标准,自行确定助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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